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规范秩序,防范风险,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投稿 2026-02-17 11:39 点击数: 1

为有效防范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现就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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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相悖,挖矿活动易引发金融风险、能源安全风险,甚至被用于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蔓延势头。

明确整治范围,全面清理关停违规挖矿行为

(一)严禁新增挖矿项目。 各地要立即停止审批新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建、扩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违规建设的挖矿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不予供电、不予并网。
(二)全面清退现有挖矿活动。 对已投入运营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要坚决予以关停,并限期拆除相关设备,确保彻底退出,严禁企业、个人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变相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不得为挖矿活动提供场地、电力、技术等支持。
(三)加强重点领域排查。 针对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工商业用电大户等主体,开展全面排查,严防其利用资源优势变相从事挖矿活动,对发现的挖矿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一)落实属地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整治虚拟货币挖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地区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 发改、能源、工信、金融、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改部门负责项目审批监管,能源部门负责用电核查与能耗管控,工信部门加强工业领域挖矿行为排查,金融部门防范相关金融风险,市场监管部门打击虚假宣传和违法经营,网信部门加强网络内容和平台管理,阻断挖矿相关信息传播。
(三)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地区和部门,将严肃问责,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挖矿活动线索,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引导转型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在严厉整治挖矿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和产业转型,对因挖矿关停而闲置的资源,要优先支持用于发展数字经济、高端制造、绿色能源等国家鼓励的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自觉抵制虚拟货币相关投机炒作活动。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针对挖矿活动隐蔽性强、易反弹等特点,研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技术防控、信用监管等长效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挖矿行为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坚决防止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死灰复燃。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和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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