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虚拟货币违法吗 2021

投稿 2026-02-20 21:33 点击数: 1

买卖虚拟货币违法吗 2021

在当今社会,如果盲目的买卖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是违法的,不管国外法律如何规定,但是在中国肯定是不行的,因为随意的非法买卖虚拟货币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损失,可能会扰乱国家的经济货币政策秩序!从而扰乱货币市场!所以建议千万不要随意的非法买卖虚拟货币,为了家人,也为了自己!别以身试法!

个人买卖虚拟货币犯法吗2021

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买卖虚拟货币的司法解释

买卖虚拟货币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不同的交易主体,以不同的交易方式来进行,在法律上是否合法就会有不同的定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所以,如果是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作为交易主体或中央对手方,从事币币交易或者虚拟币与法币之间的交易,这就可能涉嫌违反禁止性规定,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这一种情形,笔者会在以后的文章中作深入解读。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个人买卖虚拟货币是否合法的问题。

为什么要探讨这个问题?

个人买卖虚拟货币是否合法的问题,本质上是法律对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网络虚拟财产在个人之间进行流转是否予以保护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虚拟货币和股票一样,是一种用于投资、升值并获取收益的衍生品,其价值的实现是通过这一财产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流转来实现的,如果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护,那么虚拟货币价值的实现和转移便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也就没有获取收益的可能。

随着《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出台以及一些列整顿代币交易平台、取缔ICO措施的背景下,虚拟货币的交易似乎失去了一切合法性。从司法实务来看,在《公告》出台后,以《公告》的禁止性规定为理由要求终止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矿机交易的民事纠纷案件也屡见不鲜。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个人买卖虚拟货币的行为是合法的。

个人买卖虚拟货币会怎样处罚

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我在网上买卖虚拟货币违法吗

2018年8月,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公开场合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1CO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

因此,虚拟货币交易属于非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交易,一旦查处,国家都会予以严厉惩罚。

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买卖虚拟货币的朋友收款取款

不应该也不可以,以公来说会有陷入个人账户资金波动幅度太过异常,钱财来历不明洗钱风险的嫌疑,而且虚拟货币市场目前真假难辨,山寨币、资金盘鱼龙混杂,虚拟货币除了比特币在国际上被部分人承认之外,其他虚拟货币尚待观察与鉴别,所以其中各种不明风险巨大!

以私说如果入账金额出现出入或疑惑,容易导致朋友关系出现矛盾,友谊的小船可能说翻船就翻船了!

虚拟货币前景很好吗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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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挣钱方式很多,底线是,合法合规,不触碰法律底线,若为自由故,一切都可抛。

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是否合法

想弄清楚国内虚拟货币是否违法?可以看看近期国家对涉虚拟货币案件的判决结果。

引言:

本人12月25日的文章《外汇管理局出手了!越来越多的U商可能会定非法经营罪!》:

已完美预判最高检、国家外汇局今日2023年12月27日的联合发文 最高检、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最近涉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经营罪的曝光度有点太高了,这两周隔三差五的重磅新闻,广东高法,央视,最高检,国家外汇局,都是有着绝对影响力的官媒。

打击虚拟货币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将成为往后的重点打击对象,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平时也有不少币圈朋友问我,怎么炒币赚差价就成非法经营了呢?那么今天我们来看看最高检、国家外汇局的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都告诉了我们哪些道理。

首先,看标题。

本次发布的主要是“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所以案例中的大多数是侦查机关、检察院与外汇管理局联合办理的。

强化行刑衔接”,在国家规定的场所以外买卖外汇首先是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应受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再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文中指出,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之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

本次发布的8个典型案例中,涉虚拟货币类犯罪排在前两位,皆以非法经营罪为主。

案例一、赵某获利3.5万,判刑7年

一、简要案情:

原文当中的描述内容太多,这里我们对人物关系,法律关系等都进行简化讲解。

(马赛克是因为找不到画板中的橡皮擦功能做的替代,画的略潦草了)

尤某通过其搭建跑分平台,收取上游网赌、电诈等资金,为黑灰产提供进行支付结算赚取佣金。(48天吸金31亿!好多 啊……)

尤某将人民币给到赵某,赵某收款后给到尤某对应的虚拟货币,赵某从中获利3.5万元。

在审查上述案件相关证据时,检察院又发现了赵某的漏罪——利用虚拟货币提供外汇兑换服务

(图示就叫:外汇对敲)

赵某在迪拜收客户的迪拉姆现金(迪拜当地货币)后,会将对应的人民币转入客户指定的国内人民币账户。赵某将其收取的迪拉姆购入U,再将U换为人民币。通过汇率差,赵某1个月获利人民币87万(做U商确实暴利…?)。

二、邵律师评析:

上述小标题有一丝丝标题党了,因为没提赵某非法买卖外汇的87万。但其实也不完全标题党,因为如果不是查到了尤某,也就不会顺藤摸瓜查到赵某(当然,赵某也可能会因其他案子被牵连而案发,这是时间的问题,只是如果不是因为收了这3.5万,赵某的换汇生意可能可以做的再久一些吧。)

这个案例确实非常典型,因为在一个案子当中,涉及到虚拟货币相关的两种非法经营罪类型(具体是指邵律师在此前的系列文章中提到的 class="nolink">支付结算型非法经营罪 class="nolink">买卖外汇型非法经营罪, 点击即可阅读原文)。

这个案子中,U商非法买卖外汇是被牵连出来的漏罪,这和上周日12月24日央视报道的山东青岛破获特大地下钱庄案是一样的,在警方对地下钱庄,跑分平台调查时,“意外”发现了帮助这些平台兑换虚拟货币的U商。

另外,本案当中还有个需要提示大家的点:域外犯罪管辖问题。很多人会觉得,国内做U商比较危险,国外应该安全?本案当中的赵某,就是在迪拜做的收U的生意。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管辖权规定了属地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属地管辖权,就是说,只要犯罪行为或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我国享有管辖权;属人管辖权,是指只要是中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我国同样享有管辖权。所以,只要是中国人犯罪,或者犯罪行为或结果在国内的,我国都有权管。(想要深入了解我国刑事司法管辖问题的,可戳这篇文章了解 《在国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中国公安能跨国抓人吗?》)

案例二、老板被抓,员工作为从犯仍获刑5年

一、简要案情:

陈某:幕后大Boss(另案处理)

郭某:受雇于陈某,搭建非法汇兑网站

范某:为汇兑网站进行 “外币-虚拟货币-人民币”交易

詹某:向范某提供银行账户,身份证,用户注册虚拟货币交易账户用于涉案交易

二、邵律师评析:

同样是换U,涉及利用虚拟货币变相买卖外汇,为什么案例1定非法经营罪,案例2中的詹某定帮信呢

郭某的身份和作用是搭建和维护网站,类似程序员,未参与具体经营活动机违法所得分成,为什么和陈某、范某一同都定了非法经营罪呢

以上问题是关键,就在于司法机关对于行为人主观明知判断,各行为人是充分明知大Boss的行为,还是概括的犯罪故意。

更详细的分析可 《非法经营罪,居然成为币圈U商涉刑高发罪名?》中的第二部分,详细列举了三种情形,就包含了和本案中类似的情况。

写在最后:

解答本文标题中的问题:买U卖U到底违不违法?根据目前我国的相关政策,邵律师的回答依然是,不违法

在案例1当中,U商赵某及辩护人自己只是单纯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不属于外汇买卖,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什么辩解无效?因为虽然单向的法币与U的交易是合法的,但行为人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为外贸商等群体提供换汇服务牟利, U只是其换汇的工具而已。

即使没有为所服务的客户做换汇想法的U商,在选择客户时也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因为可能一不小心,就被动的成为换汇链条上的一角。在公安、外汇管理局等部门不断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外汇“对敲”的司法环境下,一旦涉案,必严惩。

本文原创作者:邵诗巍律师

特别声明: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工作人员

如何看待虚拟货币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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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名称

虚拟币也叫电子货币、数字货币、加密货币、虚拟货币、数字加密货币、数字币、电子币等等。主流的数字加密货币有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瑞泰币、狗狗币、以太坊、比特股、瑞波币等等。